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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奇葩老妈骨精强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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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在慈云山待了两天,靓坤对介绍的各种工作都挑三拣四、拈轻怕重的态度,终于惹恼了牧师,放他前往旺角投奔老妈。

    但是,眼前老妈的打扮着实让靓坤亮瞎眼。

    “老妈!你被人搞啊?包头巾、花衬衫、喇叭裤。街上古惑仔里面潮过你的都少有。”

    “住口。不要叫我老妈!”老妈严肃地拒绝了靓坤的说笑。

    “怎么?你儿子你都不认了?大不了我不再去找重炮哥啰!”

    “臭小子,他虽然没生过你,总算是养大你呀!我们离婚归离婚,他还是你老爸。你老妈我呢,而今重出江湖,要叫我的花名。”

    “那未请教,老妈您的花名是?”

    “骨精强,叫我强哥都行。”

    “那不就是男人婆?”

    “男人婆总好过被人欺负。”

    “这里哪家公司的陀地呀?怎么这么罩不住?你没交保护费啊?”

    “洪兴的飞雄。”

    “他不是很嚣张的吗?”

    “哎。旺角是香港的红灯区,人头攒动,夜夜笙歌,时尚男女云集这里饮酒作乐,享受虚妄的人生和肉体欢愉。这片土地,自然也成为各个社团垂涎欲滴的肥肉。以前,洪兴老大飞雄在此一手遮天,不可一世。但是,现在有一伙来自福建的大圈仔野心勃勃,开始入侵旺角洪兴的地盘。打架,扫场,家常便饭啦。”

    靓坤一边跟骨精强聊着天。一边在柜台上翻翻找找。

    骨精强一巴掌拍开靓坤准备拉抽屉的手。

    “做什么呀?”

    “找点零钱当本钱,下楼打麻将。”

    “打什么麻将?你给我坐下,明天去屯门找蛇仔明,他也是洪兴的,听花名就知道,是个蛇头,好多洪兴的场子都从他那里买北姑回来接客。你呢,从他那里接个想赚钱的北姑,先当个马夫混饭吃。”

    “当马夫?你叫我当马夫?吃女人饭好丢脸的。”

    “丢脸?你现在不是吃的我的饭?”

    “你现在是骨精强强哥,不算女人。”

    “打仔洪兴、四仔东星、联和出鸡精,和联胜坐馆鸡脚黑都吃女人饭,谁敢说他丢脸?在旺角混,哪个社团大哥吃的不是女人饭?我这里是马栏。荒野独狼提醒你:看后求收藏,接着再看好方便。你不当马夫,想做什么?”

    “真麻烦,你直接从蛇仔明那里接想赚钱的北姑就行了嘛,想要多少都行。根本用不着我啊。”

    “痴线!在香港,成年人之间的性行为不被禁止,不论这行为是有偿的还是免费的;但是,如果有第三人通过他人的有偿性行为获利,则这第三人就有罪。如果是我出面招揽北姑,那我这里就不是马栏,而是鸡寮,天天都得应付那些扫黄组。你白读了警校,连这些法律常识都不懂。”

    “当马夫也是犯法的呀!香港《罪行条例》第137条规定,任何人完全或部分依靠另一人卖淫的收入为生,并且明知该人从事卖淫行为的,即属犯罪,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,可处监禁10年。不管家人或男朋友或其他人,如果知道该人从事卖淫,并且完全或部分依靠该人的卖淫收入为生,也可能涉嫌犯罪。此外,组织、强迫、协助、介绍卖淫等等行为也构成犯罪。一旦有事,我就有罪,你就无罪。我还是不是你亲生儿子?”…。

    “你第一天出来混吗?看到警察,你不会跑吗?你老妈我呀,没给你生两条腿吗?有证据,就有罪;没有当场抓到人,那就是无罪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1840年鸦片战争两年后,香港被英国占去,这个脱胎于珠三角的岛屿,从此走上了一条与大陆母体完全不同的发展道路。新中国成立后,由于存在姓“资”与姓“社”的意识形态差异,香港与内地的分道扬镳显得更加坚决和迅速。

    此后近三十年时间里,政治铁幕却并未将香港与祖国大陆的脐带完全斩断,除了官方有限度的交往,以偷渡为主的民间形式始终活跃,最终汇聚为一股股逃亡香港的奔涌潮流。以深圳为例,在公开的文件里,“深圳历史上共出现了四次大规模偷渡”,分别为1957年、1962年、1972年和1979年。据广东省委边防口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计,1954年到1980年,官方明文记载的“逃港”事件就有56.5万多人次。

    在香港与宝安县(1979年改名为深圳市)山水相连百余里的海岸线上。数万人铤而走险、翻山蹈海逃往香港。

    当时在广东偷渡,按方式可分走路、泅渡、坐船3种,按路线,则有东线、中线、西线之别。

    泅渡通常是首选,其方式可谓五花八门。偷渡者往往会选择西线,即从蛇口、红树林一带出发,游过深圳湾,到达香港新界西北部元朗。

    偷渡者一般都带有汽车轮胎或者救生圈、泡沫塑料等,还有人将避孕套吹起来挂在脖子上,一直游过去。广州人把从水路偷渡逃港称作“督卒”,借用下象棋术语,取其“有去无回”之义。民众也常常自发去珠江中练习游泳,以便日后“逃港”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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