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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锦绣虽也算是一个村姑。
可她的里正爹爹,却从未亏待过她。
城里呢,她是没去过。镇上嘛,一年却也能去上三四次。
各种名贵的绫罗绸缎她确实没穿过的。
但偶尔陪着父兄去镇上时,也曾在镇上见过名贵的锦布。
甚至,还摸过哩。
更何况,她在女红这一块还算有造诣。
小小年纪,那针线活的功夫,已经能跟许多镇上的绣娘相比较了。
若不是因为她出生在七月半,从小有‘克人’之说。
恐怕这村子里找她做针线活的人,不知得有多少。
既在女红这一块深有研究,又怎么会不识得各种绸缎呢?
只是……
认识是一回事儿,做没做过,又是另外一回事儿了。
她这些年缝缝补补过不少东西。
家里人的衣裳,以及被单,鞋子等等,都是她经手的。
只是如此贵重的布料,她还没用过呢。
“你怕什么?”
许六月看出了莫锦绣的担忧,忙道:“这些布头,都是我买东西时,问周氏布庄要的。
人家布庄的掌柜啊,一个铜板都没收我的呢。所以即便是绣坏了,那也不打紧。
只是浪费了一些功夫罢了,没什么损失嘛。但如果绣好了呢?那就能换银钱啦!”
说罢,许六月又道:“里正伯伯虽说是咱们村子里的头儿,每个月都有月钱。
但千邛哥念书的学费,应该不便宜吧?还有平日里你们一家的吃喝拉撒,也得用钱呀。
更何况,里正伯伯的年纪渐渐大了。千邛哥以后不仅要考状元,还要娶媳妇儿呢。
而你咧,万一遇到了自己心仪的人,还得有点嫁妆傍身才行。
所以啊,不管怎么说,都得对自己有点信心。咱们姐妹二人一起,把能挣的钱都挣了。”
言毕,亲手选了一个花样和布头,交到莫锦绣的手里。
“来,你先试试嘛。万一绣得好看,能卖大价钱,那咱们岂不是发了?”
莫锦绣被许六月这么一说,也十分心动。
以前她只觉得,父亲和兄长都很辛苦。
一个除了要处理村里的大小琐事儿外,还要把家里的儿女拉扯大,当好家。
另一个,念书也不能专心念。念着念着,还得抄书挣银钱,才能买得起笔墨纸砚。
她很想帮帮忙。
可父兄总说,姑娘家绣绣花看看书就行,什么也不必做。
所以这么多年以来,她竟无从下手。
但现在!现在不同了!
瞧瞧许六月,不也是个姑娘家吗?年纪还比自己小呢。
可这丫头,就能有挣钱的道道和点子。
所说的话,也能让人极其安心。
莫锦绣暂时放下了缝制书籍的事儿,当着许六月的面,便先绣了一个荷包。
因着莫锦绣的女红极好,眼神又利,所以那针线在她的手里,就像是飞舞的龙和风。
三下两除二的,便出了雏形。
又因为许六月画的花样,都是Q版的简笔画。
所以一个荷包从头到尾做下来,也不过小半个时辰的功夫。
而这,还只是刚刚开始。
许六月对莫锦绣有信心。
随着做出来的荷包越来越多,莫锦绣的手速也会越来越快。
现在一个时辰能做两个。
以后,一个时辰指不定就能做三个、四个。
“你看,这不是很好吗?”
许六月将莫锦绣绣好的第一个荷包拿在手里,免不得赞叹。
“你瞧瞧你,针脚收得住,针线走得好。就连这如此独特的花样,经过你的手后,也栩栩如生。
这样子的荷包若是卖不出去,那就是城里的人瞎了!”
说罢,便将那个荷包放回了桌上。
“这是你第一个绣出来的荷包,就送给千邛哥吧。就当是你这个妹妹,给他的中秋贺礼了。”
莫锦绣绣的第一个荷包,是Q版的看书公子哥儿。
这个花样,最适合读书人。
“这怎么行!就算布头不要钱买,那也是你买了别的东西送的。更何况,还有七彩棉线呢。”
莫锦绣连连摆手,道:“这荷包就留来卖吧,别给我哥哥了。”
“都是自家人,计较得那么清楚做什么?”
许六月敲了敲莫锦绣的脑袋。
就好像,她才是年长一些的姐姐一样。
“再说了,你送的荷包,千邛哥他肯定会喜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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