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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百四十二章 两界生意不相通【四更!】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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墟市隐于山中,进入阵法之内,便能看清全貌。

这也是一座城池,占地甚广。

砖石皆非寻常,更是铭刻符文。

整体来看,这座城池的布置,便是一座阵法的根基。

而城池内外,驻扎着大楚的精锐,维持着秩序。

“只一位将士,本领不算太高。”

“但他们的佩刀及铠甲,似乎都铭刻符文。”

“一荣俱荣,一损俱损。”

“十人为一队,战力飙升。”

“千百人之众,可敌真人级数。”

庄冥目光扫过,也觉这些人,气血不俗,已不是一般的武者,隐约类似于横炼金身的味道,但又不是横炼金身,力量还在武者的层次内。

这是大楚以五大仙宗的道兵之法,改变而来的练兵法门,能让大楚的精锐,对修行人造成威胁,从而维持大楚秩序。

不过,有利也有弊。

对大楚而言,兵强马壮,自是有利。

但对于兵将本身而言,难以长寿。

“聂平的心火燃道之法,便是损耗根基,而换取一时之力。”

“他们则是损耗后半生的生机,形成前半生的强壮。”

“年轻时,体魄强壮,倒还不差,到四十往后,生机微末,弊病发作,性命难存。”

庄冥如是想来,收回目光,驾驭马车,进入了墟市之中。

——

恍惚之中,庄冥像是回到了淮北的暗庄。

“这就是修行人的墟市?”

庄冥目光扫过,从整体气氛来看,还算颇为和谐融洽,并无乱象,跟淮北的暗庄,还真没有太大的区别。

只不过,来往之辈,均是修行之人。

在此地行走,修为最低的,也都是凝就了道印的人物。

而金丹之辈,也不算少。

只不过,论起地位,行走的金丹真人,要比道印级数的修行人显得更为尊贵。

毕竟修为差距,实力差别,威势一镇,高下立判。

金丹之辈,已被视作仙神,而道印级数仍属凡人之列。

“人来人往,皆修行之辈。”

“买卖之物,皆天材地宝。”

“任何一件物事,都比我在东胜王朝收集的,还有福老收集的那些东西,更为不凡。”

庄冥左右扫了一眼,眼中所见,看见了不少东西。

或是符篆、或是丹药、或是各类形态不同的法器,如法剑、如法袍、又如法镜等等物品,或攻或守,或能助益修行。

也有许多药材,如千年灵芝、如冰山的雪莲、又如岩浆中不熔的赤铁、异兽的尸首。

比如旁边那个,便是一头熊精的皮毛。

不过,摆在边上的,都不算什么真正珍贵宝物。

而这些人,也大多只在道印修为。

真正珍贵的东西,在前方的所在。

那里是街道,两边的店铺。

——

小半个时辰后。

庄冥徐徐吐出口气。

他大约明白了大楚王朝的墟市。

衡量法宝、丹药、符篆、诸般奇物价值的,不是银两,而是一种常见的丹药,名为聚灵丹。

聚灵丹,有聚敛灵气,服之可助修行。

“聚灵丹,顶替了银两么?”

庄冥心中,倒谈不上多么意外,毕竟是所谓的修行界,与凡尘俗世,两不相通。

“说来也是,若是银两可以买到这些宝物,那么踏足凡尘俗世的修行人,不知会有多少,定有修行之辈,在凡尘俗世,劫夺钱财,又或者有些人会在凡尘俗世之间,如我一样,扶持一座商行,用以敛财。”

“而银两对修行人无用,便也没有多少修行人,踏足凡尘俗世了。”

“这也是大楚王朝的考虑么?”

“不过,我的商行,可不单是敛财。”

庄冥以往赚钱,是为了有足够的财力,可以购买世间各类不凡物事,或是用来豢养蛟龙,或是另有他用。

而如今蛟龙已成,凡尘俗世所搜集的“宝物”,例如一般所谓的千年灵芝等,其中药力,用处均已不大。

但不代表商行就此无用。

他依然赚钱敛财,是为了扩大商行,只有商行势力越大,遍布各方,机缘才会更多。

即便天御福地的机缘,例如赤铁矿脉等修行人有用的物事,被大楚王朝所把持,列为违禁之物,但其他的……例如福老所得的异铁、福老得到的赤晶、甚至如他所获的龙眼神石,也都是他布局于凡尘俗世,才能得手的。

“既然找到了墟市,便也该找个机会,把生意扎根到修行人所在的墟市当中。”

“在凡尘俗世赚钱,也须得在修行界中,挣聚灵丹。”

庄冥神色微凝,暗道:“如今偌大的庄氏商行,只有我一人才算修行之辈,或者说……只有蛟龙,才算超出凡尘俗世的范畴之上。”

景王和封论,对他十分重视,但庄氏商行,并无半分忌惮,便是因为庄氏商行只算是凡俗商行。”

但庄冥野心不仅于此,他的商行,还须得继续壮大,遍布东元境,甚至大楚王朝……更要想办法,早日助陆合他们,超出人身界限之上,才能真正立足于修行界中。

——

这是一家炼器阁。

出售的赫然是法宝之物。

适才隐约有所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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